2008年3月1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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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价218元的童鞋进价只有12元
消费者,别被“建议零售价”忽悠
张方荣

  3月9日,温岭消费者王某来到童鞋店准备给孩子买双旅游鞋,看上了一个款式,见鞋上标注的建议零售价是218元,感觉太贵。服务员连忙上前说,这个“建议零售价”是生产厂家定的,平日里所有零售商都必须按这个价销售,否则被厂家发现后,店家要被罚款的。现在店里在搞促销,可以打个七折出卖。王某还是觉得有点贵,经过一番砍价,服务员说:“看在你诚心要买,就赚回个路费钿,卖给你算了,一口价100元。”王某见捡了个便宜,赶紧掏出100元,买下了童鞋。
  原以为自己买到了便宜货,可是,小孩只穿了2天,这双童鞋出现严重脱胶和表皮脱落。王某于是带着童鞋来到当地消保委投诉。
  接诉后,当地工商所与消保委人员即来到童鞋店进行调查。查阅了该店的进货票据后,发现该童鞋倒不是假冒商品,而是质量问题。令人惊讶的是,执法人员发现,这双童鞋的进价只有12元。最后,在消保委调解下,根据《浙江省鞋类商品“三包”暂行办法》规定,作了退货处理。
  如今在百货商场、超市、专卖店、药店,建议零售价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标志随处可见,甚至几元钱的牙膏牙刷上也标有建议零售价、全国统一零售价。而商店的实际销售价格往往远低于标明的建议价、统一价,有的甚至是对折、三折。如有的衣服标明建议零售价为538元,其实150元就能买下。可见,不少建议零售价、全国统一零售价等,不过是商家的一种噱头。
  建议零售价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推出,其实并无法律依据。当初一些商家之所以这样做,本是想约束销售商擅自提高零售价格,维护自己的品牌形象。但现在却已演变成一些厂商用来误导、蒙蔽消费者的手段。对此,消保委郑重提醒消费者:不少商家为吸引消费者,会围绕“建议零售价”这一标签大做文章,消费者在购物时,一定要“货比三家”,理性消费,不要被“建议零售价”迷了眼。